我发的关于城管局河道处集体工工资的第二贴《郑州州城管局在所属的河道管理处集体工工资上的回复失实》,由信访局于九点多转给了城管局,已经一天了,城管局页面上未显示,可能因为什么不可告人原因的已被城管局删除了。现在重了一次。内容如下:
本人曾发如下贴子:
郑州市城区河道管理处集体工的工资低得可怜,月工资七八百元的占大部分, 八九百元以上较少、千元以上几乎没有,鉴于目前高物价现状,请相关主管部门督促该单位给集体工大幅度涨工资。
另外,该处(所属各公司)一般只许集体工双休日休息一天,国家法定假日休息一半假期,遇到领导检查,或市里、省里有什么重大活动(如中央领导来郑州,市里省里开大会等),双休日和法定假日都不休息。双休日、法定假日期间上班,从未发过双倍或三倍工资。请相关部门督促该单位结束这种抗衡国家有关法律,双休日和国家法定假日加班不发双倍三倍工资的情况。
郑州城管的回复是:
网友您好,接到您反映的问题,我们立即反映至城区河道管理处,现回复如下:
一、我单位集体工应发工资均在一千壹佰元以上。反映情况失实。
二、关于集体工节假日、双休日只休息一半假日时间问题,经调查,各个公司未存在此现象,遇到迎检任务加班,各个公司均安排调休。
我在说谎吗?
确切地说:集体工的工资在一千壹佰以上是加上队长津贴和公司分红之后的,基本工资就是“月工资七八百元的占大部分, 八九百元以上较少、千元以上几乎没有”,这与正式工两千多的基本工资相比悬殊太大了,且正式工的工资每年发十三个月的,集体工只发十二个月的。
对于第二点,不知道郑州城管局是否确实查了。
对于郑州城管局的以上两条回复,不知是郑州城管局根本没查,还是城管局和城区河道管理处哪一方在为自己狡辩。肯请相关单位事实求是地查明真相,给出不负良心的结果。
补充内容 (2012-6-30 14:58):
补充两点:一,河道管理处创上省级文明单位后,正式工每月多发三百元,集体工却一分不多发;二,津贴五百元是作为一线队长的辛苦钱,分红两百
此信息来自: 郑州市信访局 点击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