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婆婆5月上旬下楼梯滑倒骨折住院治疗出院后按程序办理新农合报销手续非常的烦琐,老公请假跑了很多趟不说,花了一万多审核结果只显示报销1000多,太离谱了,问其原因金水区新农合办公室的答复是那些药不在报销范围,后经几番查询,他们称不报销的药别的病人都报销了。我们入郑州人民医院时就先填了医嘱的资料并且医生问诊前先问明了是新农合,用药和别的新农合病人是一样的,为什么就我们的不能报?我觉得国家给人民这个政策是关注民生的一项很好的措施,可是在执行的过程中出现了那么多问题,难道政府不应该好好自省自纠吗?我们感觉身心都受到了伤害,请问卫生局的领导是否该管管呢?有人能处理这个事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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