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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者家属自述:幸福家庭止于胸科医院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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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7-16 17:32:48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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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导读:死者的丈夫说,妻子在河南胸科医院做开胸三尖瓣修补手术,术后医院说手术成功,四小时后又被告知,病人生命垂危,被迫做了第二次开胸手术,四天后病人死亡。和术前医院告知家属“病人各项指标均符合手术条件,是做手术的最佳时机”的话完全不一样了。

死者刘艳红(化名)今年六月份到河南省胸科医院做开胸三尖瓣修补手术。术前医院告诉他们,现在病人各项指标均符合手术条件,是做手术的最佳时机,术后半个月就可以出院。6月21号手术结束后,医院告诉他们手术很成功,但是四个小时后,病人突然病危,四天后,刘艳红离开了这个世界。刘艳红的丈夫孙孟繁(化名)认为,医院没有尽到应有的责任,在彩超片子上可以看到的症状却没有告诉病人及家属,并且在第一次手术后半个小时内发现病人病情恶化的时候没有采取任何措施。正是由于如此才造成病人的离去。

死者刘艳红丈夫孙孟繁说:“四年前产前检查发现妻子患有先心三尖瓣下移,但是没有什么症状,身体也没有觉得异样,一直未耽误农活,仍是家里的“顶梁柱。曾在当地卫生院看过有关省胸科医院王龙主任的宣传,于是在6月4日带着妻子到河南省胸科医院直接咨询了王龙主任。王主任看了妻子的心脏彩超后说手术要尽早做,现在是手术的最佳时机。现在没症状,三五年后出现症状,再来我也不收了,现在快回去借钱吧,花费少则五万多则七万,半月之后就可出院,借的钱回去挣了再还。当时王主任的话让我们充满信心,于是立马回家筹钱。”

6月12日,孙孟繁带着妻子和四处借来的几万元钱,在胸科医院办理了住院手续。据孙孟繁介绍说,经过各种详细的术前检查,王龙主任等认为病人各项指标均符合手术条件,还说出院后还可以再生孩子。主刀的王平凡副院长也说:“没事,可以手术。”在未告知家属手术有生命危险的情况下,于6月21日9点30分至12点20分对病人进行开胸三尖瓣修补手术。术后医院告知家属家属说“手术很成功”,然后把病人推进了重症监护室,当时他们都很高兴。都说刘艳红到时候可以准时参加弟弟的婚礼了。

然而第一次手术刚刚过去四个小时,医生就急匆匆的对家属说病人生命垂危,需进行第二次开胸手术,并要求孙孟繁签字。之后,于16点40分至23点40分进行了长达七小时的双向格林手术。第二次手术结束后,主刀医生对他们说:“现在手术晚了,应该在5至7岁时做这个手术。”由于病人一直在重症监护室,医院以“第一次手术不是大手术,第二次手术也不是大手术”来宽慰家属的心。然而,在术后的第三天即6月24日17时却下达了病人病危通知书,6月25日12时30分家人收到了病人死亡通知书。

孙孟繁说:“这一切来得如此突然!一个年仅30岁的鲜活生命就此消失,留下一个支离破碎的家庭。几天来,八旬祖母茶饭不思,四岁幼儿悲啼左右,我更感觉心如刀割,天旋地转。一个幸福的家庭竟然这样没了。”

孙孟繁说:“事情出来后,医院方面不积极解决,医患办还在推脱责任,说他们没有一点责任,只愿意给几千块钱的丧葬费,我们当然不会同意了,一个年轻、风华正茂的妈妈,家里的顶梁柱,就这样说没就没了,花了几万元,最后人也没了。当时如果医院告诉家属手术的风险的话,也许我们就不会做这个手术了,因为病人虽说查出来有病,但是没有什么症状,在家里照常干活,和常人没什么两样。现在孩子没了妈妈,母亲没了女儿,丈夫没了妻子,医院竟然是这个态度,太让人不能接受了。后来经过协商,医院只愿意给三万块钱,医院在事后的做法让我们非常失望。”

目前双方还在协商解决赔偿事件。

刘艳红是平顶山鲁山县人,30岁。生活在一个六人的幸福家庭里,平时和丈夫孙孟繁以种地和做小生意为生,有一个可爱的儿子,虽然不是很富裕,但是一家六口过的很幸福。春节,刘艳红和家人还跑到广西卖春联,过完年还经常进城去卖自家种的木耳。孙孟繁说,为了给妻子看病,家里四处借钱,街坊邻居、远亲近亲,几乎借了个遍,好不容易才凑齐了手术需要的几万块钱,这一次不仅把家底全都花完,而且还背上了巨额的外债,本想着看好病之后,夫妻俩一块努力还债,发家致富,但是谁也没有想到会是这样一个结果。刘艳红的父亲说:本月十六(即农历五月十六,公立2012年7月4日),刘艳红的弟弟就要结婚了,她还要准备回去参加弟弟的婚礼,没想到,现在却是阴阳两隔,再也不能相见。

孙孟繁说他们不明白,不明白的是通过彩超就可以知道病人心肌壁薄,可能承受不了手术压力,医院为什么在术前未告知他们,还在一日之内实施两次开胸手术?不明白的是第一次手术后半小时就发现病人情况异常,医院为什么在四个小时后才进行抢救手术?其间那几个小时医院都干什么去了?明白的是堂堂一心科主任不清楚给患者输了多少血?不明白的是事故发生后,当事医生东躲西藏,不敢面对;医患办推脱责任,不予积极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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