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子湖办事处夏庄社区的出门闺女为什么不能享受本村福利,拆迁前,姑娘还没出嫁,还在年年为国家交公粮,那时怎么不说出门闺女不用交公粮,还要按户口本上人口进行交纳,拆迁后,不知道是那个当权的人制定的政策,把出门闺女当成三等公民,在村中成了合法的黑户,任何村中事务都与出门闺女无关,选举无关,办新农合无关,福利无关,生孩子无关,总之只是没办法把你的户口消掉外,消掉了你的所有事情权利,我不知道国家在进行拆迁安置时,是不是也考虑了只要是出门的闺女,就不再做为中国的公民,安置时不预考虑,如果真是这样,以后出门的闺女可以想杀人杀人了,反正也不是合法公民,也不用遵守中国的国法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