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 2011年1月6日,金水区杨金产业园区管委会印发了杨金产业园区征地补偿办法的通知(金园管委〔2011〕1号),文件中规定了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办法:研究凡是杨金产业园区内的土地,在杨金产业园区征地时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按照每亩3万元标准进行大包,不再清查附着物;空地也按照每亩3万元的标准进行附着物和青苗补偿。随后在杨金路等道路的拓宽改造和金水科教新城11个奠基项目的征地中也是按照金园管委〔2011〕1号文件执行的,每亩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补偿不再清查按照3万元进行大包补偿。这样避免了群众为多得补偿款,突击私搭乱建、种树打井等行为。 反映的问题: 7月下旬,金水科教新城内规划的东西主干道金城大道开始放线、征地和附着物清查,准备道路建设。咨询以下问题: 1. 金城大道建设是否在郑州市城乡规划局网站上公示。 2. 金城大道建设是否有郑州市征收土地的通告。 3. 金城大道建设征收土地的补偿标准和依据是什么,是否按照金园管委〔2011〕1号文件执行。金水区金城大道建设附着物清查人员对该道路进行了附着物清查,是不是要按照清查结果进行补偿?如果是的话,那不就是欺负老实人嘛。因为群众都知道,杨金产业园区征地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按照每亩3万元标准进行大包,所以也就没有人再进行农业开发和基础设施建设了,避免资源浪费。可现在,听说要按照清查结果给群众补偿,金水区政府不是出尔反尔,不讲信用吗。如果这样的话,下一步政府征地就更难了,群众会吸取教训,继续在地里打井、盖房、种树等。因此,金城大道建设征地占用村庄和企业的,按照附着物普查结果进行补偿;占用农田的不再清查附着物,按照每亩3万元进行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这样比较人性化,群众也能接受,避免了群众的过激行为出现上访情况的发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