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您好,关于交房问题,如果业主签定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是在《郑州市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实施后签定的,交房条件应符合该条例规定。商品住宅实行《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向用户交付销售的新建商品住宅时,应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住宅质量保证书》的约定,承担保修责任。
关于河南乾宏置业有限公司代收未交维修资金问题,我局要求其将代收的维修资金全部交至专户,该公司也表示尽快将代收的维修资金分批次交至专户。通过反复催交,目前该公司已上报业主交存信息资料119户,并将业主26.2949万元的维修资金交至专户。对于开发公司是否已将您的维修资金交至专户,可以拨打人工查询电话67889628查询确认。同时我们也将继续催促该公司尽快将其余的代收业主的维修资金全部交至维修资金专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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