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今年应聘到郑州市一所小学的教师,有正式编制。2000年大学毕业,开始在老家工作,是事业编制。我老家没有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的政策,原来的单位也没有参加养老保险。现在郑州市社保中心要我补交4万多元的养老保险,说是要从2000年下半年开始补交。包括个人的和单位的,我已经调出来了,原单位不可能替我交,所以都要我交了。可是,我不明白的就是:1.老家没有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的政策,这是政策不衔接的问题,为什么要让我补交单位的部分?要知道单位的部分要占90%2.和我今年一起应聘来郑州的一位老师,他们老家有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所以可以转移,不过只转移个人部分,只有2000多元转移到了郑州市社保中心,为什么社保中心要我交这么多?请问,郑州市的政策可以管外省吗?我原单位没有养老保险,不是我的错啊?让我补交个人部分可以,让我补交单位的部分有什么道理和依据呢? 而且说是我这刚来郑州, 以前工资只有1000多,这4万多相当于我不吃不喝4年的工资!我也不想从家里要,本来家里就不富裕,工作十多年了,没有钱孝敬父母已经很愧疚了,怎么还好意思再要父母操心?可现在我手里确实没这么多钱,再说,我感觉要我交这么多不合理阿!!可是 我能找谁说呢?谁能帮我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