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低保制度是指对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农村低保标准的农村居民,政府以货币补助的形式,保障其家庭人均收入达到当地农村低保标准的社会救助制度。凡我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农业生产、具有我市居民户口,且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年人均收入低于2400元的,均可申请享受农村低保待遇。
办理低保是由个人提出申请,居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委员会调查核实、街道(乡镇)审核、民政局审批,编制预算,财政部门审核,民政、财政联合下文下拨乡镇,实行低保资金社会化发放。在办理过程中我们严格规范审批程序,实行三榜公示,加强社会监督,设立举报电话,确保低保工作的公开、公正、公平。
像您所说的问题,您可以直接向您所在乡(镇)民政所或者市民政局低保科详细说明。登封市民政局低保科电话:628638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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