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
您好!
您反映的问题我们已安排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调查结果出来后,将及时在网上进行公布。
补充内容 (2012-3-5 09:15):
经查中祥小区由几个西街村民管理,无任何资质、证照,属个人行为。我委已多次督促其整改并公布财务支出,但收效甚微。现又已与西街村委联系,要求其对几个村民的行为加以约束,希望能改变现状。《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规定:“物业管理区域内,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有线电视等单位应当向最终用户收取有关费用”。而第五十二条则规定了“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有线电视等单位,应当依法承担物业管理区域内相关管线和设施设备维修、养护的责任”。根据以上规定,供水、供电部门若能抄表到户,水电费问题将迎刃而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