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收藏本站

心通桥 - 郑州社区直通车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搜索
查看: 1737|回复: 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交通建设和管理者--问问 [复制链接]

Rank: 7Rank: 7Rank: 7

优秀管理员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2-3-1 14:27:56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待处理

郑州市网络问政信息处理中心

等待时间

22088小时:2分钟

一个单体,一个个人交通违章,是一个人或法人应该积极去依法承担法律处罚(另要无奈受到法律外的附加的社会示众和单位自立项目处罚);多个单体,多个个人交通违法-谁应该承担责任,谁该去检讨?!!谁被处罚?!;区域内交通违法的经济处罚显著增加!!!说明我们的群众和社会的守法意识在减弱吗??说明我们的交通管理和建设在进步和发展吗?谁该出来检讨和承担行政处罚呢???解决民生问题应该复合元素,个体和社会共努力也要共检讨去担责!

此信息来自: 郑州市公安局   点击处理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手机版|心通桥 ( 豫ICP备16000548号 )

GMT+8, 2024-11-11 19:03

Powered by 中原网

© 2011 zynews.cn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