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的负责同志好!我的住房公积金在省直公积金中心缴存,而我爱人则一直在郑州市公积金中心缴存。目前我俩儿想购买一套价值100W左右的新房,但按照现在政策,是否只能单独用市公积金或者省公积金中心贷款?能一起用吗?如果只用市公积金贷,最多只能贷40W吗?因为目前好像不能采取组合贷款的形式,因此,如果我们买房要实现的话可能只能按照商业贷款来操作,如果用商业贷款买了,能把我俩儿分别在市公积金中心和省公积金中心的钱提取出来吗?盼回复!
补充内容 (2012-3-1 15:40):
还有就是,买房的时候以夫妻其中一人的名义买,可以在另一人的公积金缴存机构提取公积金吗?如果不行,是不是必须得以双方共有人名义购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