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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时要求缴统筹单显示“停保”状态不合理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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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2-8-28 20:14:24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已处理

郑州市人社局

处理时间

2012-9-3 10:43

我57岁,失业在家。就失业登记证显示“失业”在办理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时社区说金水区不批,理由是缴统筹单必须显示“停保”状态。请领导回答,那个文件如此要求的,如真有此要求,那合理吗?我们失业后没钱缴统筹可缓缴,这是党和政府的关怀,但是要求我们办理“停保”那么我们的工龄就要间断。我们的切身利益就受到了更加严重的损害。这合适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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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管理员

沙发
发表于 2012-8-29 17:04:27 |只看该作者
网友您好,就业困难人员是指:因身体状况、技能水平、家庭因素、失去土地等原因难以实现就业,以及连续失业一定时间仍未能实现就业的人员。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的前提是登记失业状态。灵活就业是就业形式的一种,灵活就业人员中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缴纳社会保险费,并稳定在6个月以上或12个月内累计在6个月以上,即已实现比较稳定就业,已经不符合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条件,因此不能被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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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评

hgj_126  问的是“失业”社保局回复是“即已实现比较稳定就业,已经不符合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条件,因此不能被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是水平不行还是答非所问   发表于 2012-8-30 19:18

问题处理满意度评价

hgj_126  在2012-9-1 08:13  评价处理结果为:不满意  并评价说:对于处理结果,我很不满意
处理状态: 已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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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发表于 2012-8-30 07:20:42 |只看该作者
社保局答的问题和提问不是一个问题,请社保局正面回答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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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发表于 2012-9-1 08:12:45 |只看该作者
为什么不正面回答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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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发表于 2012-9-4 08:38:14 |只看该作者
回答的太不负责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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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发表于 2012-11-2 16:57:51 |只看该作者
是啊 社保局答的问题和提问不是一个问题,太没水平了 !(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失业期间3个月没有用工单位缴纳统筹)可没说必须停保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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