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级 | 具 备 条 件 | 收费基准价
(元/平方米.月)
| 备 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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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
| 按照一级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等级标准提供服务;管理住宅区建筑面积多层30000平方米以上或高层10000平方米以上;住宅区完全按规划设计要求建设,绿化率30%以上,有动态景观,住宅区有完整的安全防范及应急措施,房屋及配套设施齐全并保持状态良好,有完整的规划、房屋、共用设施及业主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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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层住宅 0.38
高层住宅 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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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多层、高层住宅以基准价为基础,上下浮动不超过20%。
2、符合下列条件,可收取不超过0.05元/月.平方米的电子监控设备运行、维护费。(1)楼宇对讲或门禁系统(2)周边红外线报警系统(3)小区内监控系统(4)消防监控系统(5)中控室运行维护系统(6)24小时不间断运行,有运行记录,并按期限保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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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
| 按照二级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等级标准提供服务;管理住宅区建筑面积多层30000平方米以上或高层10000平方米以上,住宅区基本按规划设计要求建设,绿化率20%以上,有景观,住宅区有安全防范及应急措施,房屋及配套设施齐全并保持状态良好,有较完整的规划、房屋、共用设施及业主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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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层住宅 0.32
高层住宅 0.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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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
| 按照三级物业管理服务等级标准提供服务;管理住宅区建筑面积多层30000平方米以下或高层10000平方米以下,住宅区符合规划设计要求,有绿化,房屋及配套设施基本齐全并保持状态良好,有规划、房屋、共用设施及业主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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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层住宅 0.26 高层住宅 0.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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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级
| 按照四级物业管理服务等级标准提供服务;管理住宅区建筑面积多层30000平方米以下,住宅区建房屋及配套设施基本齐全并保持状态良好,有规划、房屋、共用设施及业主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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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层住宅 0.20
高层住宅 0.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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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级 | 不具备上述设施设备的其他类型住宅区,按照五级以上物业管理服务等级标准提供物业服务。
| 多层住宅 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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