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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管局领导,何时约谈业主和升龙公司,就让事情无限期拖下去吗?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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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2-9-3 09:22:27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处理中

郑州市房管局

工作时间

20970小时:30分钟

欣闻贵局8月17号找升龙开发商谈话,并责令开发商提出解决办法。我们深感政府对百姓的体贴和关心。
但时至今日,开发商一点诚心也未见的,我们上周一约开发商工程部验的三套房,至今也未得到修缮。
我们真不明白了,郑州的开发商老大为所欲为还是政府为民做主的和谐政府?
他们的质量问题在给建委的帖子里都有照片,对升龙公司强交房贵局也明知在心。
请房管局给我们个希望,让我们看到政府会保护人民的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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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管理员

沙发
发表于 2012-9-4 09:59:04 |只看该作者
网友您好:
      针对您所反映的问题我们已安排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并将尽快给您回复。
处理满意度打分:
满意2
一般0
不满意0

问题处理满意度评价

观澜4号  在2012-9-16 21:23  评价处理结果为:一般  并评价说:对于处理结果,我还算满意 贵局和开发商座谈两次,开发商还没有解决的态度,对政府部门都置若罔闻,更何况对老百姓了。无奈--------
处理状态: 处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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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发表于 2012-9-12 16:15:47 |只看该作者
报修1个月多的没给业主去修,我们3户盯着开发商工程部去验房,维修,这都17天了,还没进行一半。
赖皮黑心开发商,态度暧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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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发表于 2012-9-13 08:28:51 |只看该作者
欣闻贵局:“8月17日我局约谈了开发公司负责人,要求公司制定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抓紧时间妥善解决业主提出的问题。”
什么时候给我们业主答复,我是4号楼2404业主,13*******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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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发表于 2012-9-14 08:12:20 |只看该作者
房管局·你要拖到什么时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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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管理员

6#
发表于 2012-9-14 16:43:23 |只看该作者
网友您好:
     2012年9月10日,我局工作人员约谈了企业主要负责人,要求企业加快对问题的处理;针对违规交房、强行交房问题,要主动与业主、网络媒体保持沟通,避免事态扩大;约谈后,若问题不能按时有效解决,将企业记入不良信用档案。
     关于未取得《工程质量竣工验收备案表》问题。学府一号、观澜一号小区已组织完成了五大参建主体联合验收并取得《工程质量竣工验收意见表》。由于供电部门无法提供正式用电,致使两小区未取得《工程质量竣工验收备案表》。针对此事该公司已呈送了专题报告,请求市政府协调解决。
     关于房屋质量问题。该公司承诺在接到业主反映房屋质量问题的信息后,立即组织人员对所有问题进行汇总,安排专业工程维修人员进行修复,确保业主正常入住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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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发表于 2012-9-17 16:21:11 |只看该作者
问题是开发商对房管局和业主的意见,一直是置若罔闻,根本就没有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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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发表于 2012-9-17 16:22:59 |只看该作者
问题是开发商对房管局和业主的意见,一直是置若罔闻,根本就没有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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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发表于 2012-9-18 10:24:31 |只看该作者
开发商在笑!政府部门在躲!老百姓在哭泣!
和谐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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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发表于 2012-9-19 13:33:54 |只看该作者
验收合格了吗?为什么建委质监站都不承认验收合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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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发表于 2012-9-25 18:22:51 |只看该作者
路过~~~~~~~围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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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发表于 2012-9-26 11:13:35 |只看该作者
两个月了,问题至今没解决。劣质房升龙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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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发表于 2012-9-26 15:07:52 |只看该作者
房地产开发项目的交付使用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建设工程已经验收合格并依法向有关部门备案;
    (二)配套的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已经按照规划设计建成,并经验收合格;
    (三)前期物业管理已经落实;
    (四)法律、法规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其他条件。
    不符合前款规定条件的房地产开发项目,不得交付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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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发表于 2012-9-27 11:47:00 |只看该作者
房地产开发项目的交付使用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建设工程已经验收合格并依法向有关部门备案;
    (二)配套的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已经按照规划设计建成,并经验收合格;
    (三)前期物业管理已经落实;
    (四)法律、法规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其他条件。
    不符合前款规定条件的房地产开发项目,不得交付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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