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国基律师事务所律师黄允认为,虽然现行政策并没有出台更加细化的规定,但需要明确的是开发商只是代收、代缴双气初装费,并没有这笔费用的所有权,如今这笔钱从哪里来还应回到哪里去。
“从法理的角度来看,开发商代收的费用应该退还。”黄允说,“在燃气公司和热力公司依据现行政策不再和开发商签订入网合同的前提下,开发商代为收取的这笔费用失去了缴纳的条件,同时开发商又不是业主缴纳该费的所有权人,依照法律相关规定该费用理应退还,否则,开发商则有可能构成不当得利或侵占。”
■专家看法
河南财经学院工程管理系教授刘社认为,在新旧政策转型期中不可避免存在一定争议,但这种争议只是暂时的,因为按照新的规定,建成小区和新建小区都不会遇到这种状况。同时,刘教授也指出,新政策还没有真正地还利于民,从双气初装费到城市配套费仅仅是换了一种收费的形式罢了。她表示希望开发商和业主都能以大局为重,避免酿成更大的社会矛盾。 东方今报 2007-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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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国基律师事务所律师黄允认为,虽然现行政策并没有出台更加细化的规定,但需要明确的是开发商只是代收、代缴双气初装费,并没有这笔费用的所有权,如今这笔钱从哪里来还应回到哪里去。
“从法理的角度来看,开发商代收的费用应该退还。”黄允说,“在燃气公司和热力公司依据现行政策不再和开发商签订入网合同的前提下,开发商代为收取的这笔费用失去了缴纳的条件,同时开发商又不是业主缴纳该费的所有权人,依照法律相关规定该费用理应退还,否则,开发商则有可能构成不当得利或侵占。”
现在我们所有业主都已团结起来,全力争取我们业主的权益!希望上级领导能给予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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