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好:原凭郑州下岗再就业优惠证可享受社保补帖,现郑州市政府叫换成"就失业登记证"后,社保补帖就不能享受啦.关健是把下岗再就业作为稳定就业来对待。 河南省就业促进条例(2009-05-21) 第45条第(五)款规定:对实现灵活就业并办理就业登记手续、参加社会保险的,给予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 现在郑州市2011(14)号文件规定、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后才能享受社保补贴, 一、“就业困难人员”对象范围,持《就业失业登记证》的4050登记失业人员:指在申请认定时女性年满40周岁、男性年满50周岁及以上的登记失业人员。申请认定时,须未实现比较稳定就业。 比较稳定就业的标准是:被用人单位招聘录用并稳定在6个月以上的;自谋职业的,领取工商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灵活就业的,本人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缴纳社会保险费,并稳定在6个月以上或12个月内累计在6个月以上. 按上述所说,不能享受社保补贴的原因是自主创业是实现比较稳定就业。 请问1,2009年,我们凭当时发的优惠证并创业或灵活就业后才能享受社保补贴, 现在为何又变得面目全非呢? 请问2,市政府文件和省政府文件为何不一致呢? 请问3,比较稳定就业不能和稳定就业相混淆。难道社会安定也要比较安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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