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我第一次11月11日反应该问题,已经快一个月了,虽然看到政府相关部门有了一些行动,但是我们院的现状基本没有得到改善,说是成立业主大会筹备组,但是我问了大部分院民,没人知道这回事,相关单位回帖说让门卫督促清理院内垃圾,我认为这是不可能实现的,因为门卫根本起不到相应的监管作用,我们小区的门卫已经更换了三任,每户每月收12元管理费,能有多大的管理效力?根本没有能力去督促部分倒垃圾的业主。至于我们院内的卫生问题,主要是有半截临时墙没有拆除,地面没有硬化,有一个小型的破院子,所以卫生条件差,如果地面硬化了,大环境卫生干净了,每位业主当然会自觉的不倒垃圾的。像我们市区的街道上,因为环卫工人扫的很干净,所以市民自觉的就不好意思乱扔垃圾,但是如果是较脏乱差的街道,人们就会有反正也很脏了在脏一点也没关系的想法。我们小区院地硬化的问题,劲牛公司在打十几米的地基时,为什么没有单位制止?盖成三层了,却说是违章建筑,强行拆除,拆就拆吧,为什么留了一层不拆?留了一层不拆吧,园林局建花坛就不用走法律程序了吗?怎么硬化地面、办房产证的时候“法律程序”就出来了?现在御仙园内的卫生差,还有入住至今已经9年了,法律程序还没有走完吗?既然走法律程序了,为什么只对业主有效,对园林局无效呢?希望嵩阳办事处能够尽快过问此事,改善我们的居住环境为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