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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堂堂郑州市文广新局要伪造证据呢?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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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2-9-28 09:02:03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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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文广新局

处理时间

2013-4-10 15:50

为什么堂堂郑州市文广新局要伪造证据呢?
在二审庭审中被告郑州市文广新局在17号证据里边提供了6篇所谓的“报道稿件”,并大肆篡改内容和出处,以此伪造证据。先看看这6篇的出处,第一种,三篇《卢展工,“卢中原式”策略给力中原建设》和《食品安全迫在眉睫  何以安抚公众“抑郁症”》提取位置出自被告查封、扣押三台主机3号机,《马辛庄:八年变迁沧海变桑田》出自2号机,提取时间均在2011年7月18日;第二种,一篇《河南省与央企战略合作》实际出自86个人博客,被告自称提取位置《今日河南网》,提取时间在2011年7月5日;第三种,两篇《加快队伍建设  打造一流网站》和《河南变化太大了  我要推介河南》他们自称提取位置出自《今日河南网》,提取时间均在2011年7月4日。这三台主机电脑主机,均属个人使用电脑,与网站发表网站无关,所以他们只能编造出自网站。
先说第一种三篇,均来自他们查封、扣押的三台主机中的2、3号主机,首先这三台主机属于员工使用的电脑,员工个人私密行为不代表《今日河南网》站的行为,同时被告没有证据证明我们发表在《今日河南网》网上,况且被告及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电脑主机好比档案袋你想装什么可以装什么,内容想怎么篡改都可以实现,主机你们扣走内容任你们摆布,篡改加上所谓的“本报讯”和“记者”字样十分简单,第三种也是如此;第二种,把86个人博客,说成提取位置《今日河南网》更是活生生的伪造证据,大家想想被告连省委宣传部领导的批示都敢伪造和借题发挥,天下哪有你们不敢干的事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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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13-4-10 15:27:25 |只看该作者
楼上在本版中同样内容数次发贴,在此统一回复:此事件已经按照司法程序解决,法律会给予一个公正的答案,任何单位与个人都应尊重法律的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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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发表于 2012-9-28 09:03:15 |只看该作者
大家想想被告连省委宣传部领导的批示都敢伪造和借题发挥,天下哪有你们不敢干的事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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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发表于 2012-9-28 09:09:08 |只看该作者
请大家理论理论这些可怜行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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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发表于 2012-9-28 09:29:04 |只看该作者
实事求是、依法行政是我们党的根本,如果拿权利整人,也许天理难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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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发表于 2012-9-28 09:46:14 |只看该作者
堂堂政府一级执法机构为什么伪造证据,难道黑白可以颠倒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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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发表于 2012-10-24 13:51:02 |只看该作者
卢建立 发表于 2012-9-28 09:46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堂堂政府一级执法机构为什么伪造证据,难道黑白可以颠倒吗?

李宪敏一次也没有参加出庭,因为伪造东西站不住脚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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