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驳斥惠济区工商局应付市民投诉却不办事——有图作证。(下派单位:郑州市工商管理局)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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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2-10-8 17:07:31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已处理

惠济分局

处理时间

2012-11-19 11:13

驳斥惠济区工商局应付市民投诉却不办事——有图作证。
看了惠济工商分局的回复,我气得快晕过去了,把燃烧污染空气的责任推给一个精神有问题的老太太?简直太可笑了。
你们一向都这么调查问题的么?我希望你们不是为了应付回复而走形式,要为民做实事啊,同志。
惠济区执法局说塑料加工厂和废品收购站都是无证经营非法加工,你们调查的结果却是他们的证已经过期了?你们敢把他们的证件以图片形式公布出来么?
啥都不说了,最有力的驳斥你们的调查结果是图片(拍摄于2012年9月29日14点15分美之上小区3号楼前面的塑料加工厂和废品收购站)。
这些塑料加工厂无证经营、污染空气、存在消防安全隐患等问题。希望你们下定决心将于取缔,否则,我代表200名市民将继续上访坚持上级部门问你们的责任,不是我跟你们过不去,而是你们跟居民过不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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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12-10-9 15:30:57 |只看该作者
网友,您好!
1、工商部门管理的是无照经营问题,对于该问题我单位已经责令这三家废品分拣站停业并限期办证!
2、就您提到的燃烧东西,燃烧塑料影响到周围环境和空气的问题,属于环保和执法部门管理。
再次感谢您对我们工商工作的支持!

问题处理满意度评价

jiliang23  在2012-10-10 09:57  评价处理结果为:不满意  并评价说:对于处理结果,我很不满意
处理状态: 已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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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发表于 2012-10-10 09:57:25 |只看该作者
惠济分局 发表于 2012-10-9 15:30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网友,您好!
1、工商部门管理的是无照经营问题,对于该问题我单位已经责令这三家废品分拣站停业并限期办证 ...

你们继续推诿责任吧,我这次非看看你们到底如何应付这件事的,他们符合你们所谓的“有证经营”么?你们敢把他们的证件公布于众么?市民建议取缔,你们却和市民对着干,给他们重新换证?你们真不知道羞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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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发表于 2012-10-11 15:54:44 |只看该作者



关于网友举报老鸦陈新村东南角涉嫌焚烧垃圾影响居民生活环境问题的调查情况

第一次调查:惠济工商分局与2012年9月29日上午接到心通桥网民的投诉后,既于下午由我单位一所长带领辖区管理员前往该处进行调查落实。“网友举报老鸦陈新村东南角涉嫌焚烧垃圾影响居民生活环境问题”
一、调查情况如下:
1、该处有三家废旧塑料分拣站,东边大院一家、南边两家,三家院内堆满了大量废旧塑料。
2、涉嫌焚烧垃圾一事经询问三个分拣站人员,据他们说”焚烧垃圾地点是在东院南墙外一村民所为(一个老太太),三个院内存放的废旧塑料都是易燃品,最忌烟火,焚烧垃圾一事有,但不是他们所为,也不是在院内。”
二、处理结果如下:
1、对三家分拣站下达了责令整改通知书,限期补办(变更)营业登记。
2、上报分局涉嫌焚烧垃圾影响居民生活环境问题调查情况。
第二次调查:2012年10月9日下午接到分局转来信息,我所关于“网友举报老鸦陈新村东南角涉嫌焚烧垃圾影响居民生活环境问题”的答复没有的到网友的认可,逐再次由所长带领一副所长及辖区管理员三人前往该处进行调查落实并照相取证。调查情况及答复如下:
1、经现场与网友发来的照片对比,网友是在北面一高层建筑上拍摄的照片,起火点被一七层楼阻挡,只能看到烟雾很大,不能直接看到起火点。
2、经分拣站工作人员指点,我们来到东大院南墙外向东通往一处耕地的路上,现场看到一处被烟熏黑的一段墙面(有照片),基本可以确定是起火点。因为起火点是在三个院子之间的小路上,所以网友误认为起火点是在分拣站内由其工作人员所为。
3、经分析在该处焚烧东西的可能是分拣站人员、也可能是新村村民所为,焚烧的残留物也看不到了,所以无从查证。
4、工商部门能采取的措施:因为在经营场所外焚烧垃圾不属于工商部门职权管理范围,我们只能劝阻三个分拣站的人员,今后不要在该处焚烧垃圾,他们也做了承诺,以免影响附近居民的生活环境。
以上答复不知网友是否满意?如有问题可直接联系我们。 惠济分局老鸦陈工商所所长司军友,联系电话:13*******80
依据《郑州市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影响到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的应该有城市管理执法部门管理。
二十七条内容为“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影响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的,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按照下列规定处罚:   
(一)违反本办法第十二条规定设置再生资源回收经营场地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以5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罚款,并可依法强制清除……”其中第十二条为: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和再生资源交易市场的经营场地必须符合城市规划和环境保护要求,并采取绿化、美化措施,不得妨碍城市市容。  
谢谢网友对工商部门工作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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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发表于 2012-10-11 16:15:27 |只看该作者
目前我单位工商所人员已经受理这三家废品分拣站办理营业执照的材料,并于七个工作日内办理出来营业执照,待执照办理出来后我们将以图片形式上传!
再次谢谢您对工商工作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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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发表于 2012-10-11 21:53:44 |只看该作者
惠济分局 发表于 2012-10-11 15:54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关于网友举报老鸦陈新村东南角涉嫌焚烧垃圾影响居民生活环境问题的调查情况

第一次调查:惠济工商分局与2 ...

我会继续给你们提供证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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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发表于 2012-10-24 11:09:32 |只看该作者
网友您好  这个是这三家的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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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发表于 2012-10-24 11:10:41 |只看该作者
再次谢谢您会工商工作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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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发表于 2012-10-25 10:34:46 |只看该作者
惠济分局 发表于 2012-10-24 11:09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网友您好  这个是这三家的营业执照

谢谢你们,你们辛苦了。不过废品收购站确实对环境产生了较大的影响,希望能迁出市民居住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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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发表于 2012-10-25 10:35:07 |只看该作者
惠济分局 发表于 2012-10-24 11:09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网友您好  这个是这三家的营业执照

谢谢你们,你们辛苦了。不过废品收购站确实对环境产生了较大的影响,希望能迁出市民居住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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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发表于 2012-10-25 14:39:07 |只看该作者
jiliang23 发表于 2012-10-25 10:35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谢谢你们,你们辛苦了。不过废品收购站确实对环境产生了较大的影响,希望能迁出市民居住区 ...

网友您好,您所反映的环境的问题属于环保和执法部门管理,工商部门所能做到的就是规范商户合法经营问题,有正规的营业执照!您可以到环保和执法部门反映环境污染的问题!
再次感谢您对工商工作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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