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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道经营!(下派单位:管城区)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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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2-3-12 14:34:41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已处理

紫荆山南路办事处

处理时间

2012-6-19 10:55

城东南路和紫荆山路交叉口南边,路东有几家装修店将自己的工作场所放到了人行道上,使得行人无路可走,只得走到了非机动车道上,并且因为经常有这几家商户的汽车停放在路边,所以很不安全;
路西有汽修店,经常把维修的汽车停放在自己店面前的马路上,使得过往的行人小心翼翼,存在很大的交通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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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12-3-12 17:08:41 |只看该作者
已将反映消息报至街道办城管部门,据初步了解,该反映事件大约位置在滨河花园以北路两侧的门店,负责该路段的工作人员已出发到现场了解情况,目前正在跟进具体工作内容,如有进一步的事态动向,我们将把消息适时进行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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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发表于 2012-3-12 17:27:36 |只看该作者
据消息反应,街道城管部门已将该占道形为通报给紫南执法中队,对部分商户的占道经营行为进行治理;对维修汽车在道路上乱停现象,正在联系交警四大队,通报该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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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发表于 2012-3-12 17:33:04 |只看该作者
该路段商户租用的是郑百文仓库商铺,已将该事件通报给中储社区,社区将联系郑百文仓库负责人,对路两侧的商户进行宣传教育,劝阻占道形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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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发表于 2012-3-21 10:42:59 |只看该作者
时至今日,滨河花园以北道路两侧的占道经营仍然存在,看来有关部门的整治不是很给力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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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发表于 2012-6-6 17:09:44 |只看该作者
该问题城管科已经联合执法大队对该路段多次进行了清理,并没收有关商户违法占道的经营用具。 一部分商户在执法队劝阻时满口答应,但时间一长又恢复原样,执法队与社区已接连教育过多次,收效不大。按照相关执法条例规定,目前只能多做劝说工作,对发现占道经营用具进行设收。我办已将此种现象上报给上级部门,寻求更加有效的解决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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