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昨天刚休完假回来,没来得及买水票,9点上班,8.30就出来了,硬是不让出村。结果10点20才到单位...
话不多说,领导,你们肯定知道秦庄强制买水票这事了。但我的疑问是:
1.这水费按人头,是不是有点不合理?这事这样做是不是不合法?为什么不安水表?
2.有人反映过这事,但你们的回复很搞笑。就打从秦庄人从它老祖宗那时算起的欠债真是67万,按你们说的4万人保守来算,一个月就收入40万,这样两个月就把从古至今的债都还清了,还多出13万,这些钱谁拿走了?那么既然9,10两个月就能还清,11月份还要租户买水票吗?如果一直买的话,一年只水票这一项就创收近500万,试问,秦庄那豆浆一样的水,再维修再费电再费人再费钱,能用这么多钱吗?那这钱要进谁的腰包?
3.还想问一下,拦路不让过,是不是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是不是违法行动?在郑州创建国家文明城市的时候,我们在高新区“享受”到这么高级的待遇,是不是有点可笑?你们做为高新区的直接领导,这事9月份就发生了,到现在还是那样,你们就那么忙没空管吗?国家领导人还视察民情呢,你们天天在忙什么?什么时候才能有所作为?难道11月份还让秦庄这些人继续么?你们是怕秦庄的村民还是有其它什么不方便公开的原因?
希望领导在百忙中给大家一个满意的回答,先谢谢了!哦!不止是回答,我们更期待得到每个中国公民都应该也必须有的权利——人身自由!但这个最基本的权利,到了高新区,就没了!你们是领导,你们肯定体会不到老百姓的生活,在高新区的生活,实在是很恼火,很气愤,更很辛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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