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
您好!
食盐价格管理实行政府定价。食盐价格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负责制定或调整食盐的出厂价格、批发价格;省级价格主管部门制定或调整食盐零售价格和小包装费用标准。
500克纸箱纸塑袋含防伪标志小包装食盐零售价格1.20元(豫发改价管[2009]2180号2010年1月1日执行)
400克小包装绿色食用盐零售价格1.50元(豫发改价管[2011]1742号2011年10月28日起执行)
我们在日常的价格监测和平常的市场巡查过程中,也发现了500克1.2元纸塑袋食盐仅在丹尼斯等大型超市中销售,在中小超市及农贸市场很少见到,已被400克1.5元的绿色食用盐取代。按照价格管理权限,我们将相关问题已经上报省发改委,建议省发改委、省盐业公司制定合理的普通食盐与绿色食用盐的销售比例。
感谢网友对价格工作的关注和理解。具体食用盐价格政策可致电郑州市物价局商管处咨询,电话:67189772,或致电省发改委价管处咨询,电话:69691433。
此复。
郑州市物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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