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民反映位于中原区汝河路与文化宫路交叉口东南角第七人民医院接待处及西侧违章建筑一案,经我办调查该处系郑州市第七人民医院所建的砖混整浇房屋,建设时郑州市规划局为此处建筑办理有《临时建筑规划许可证》。2010年,根据郑州市市政府的整体规划,因郑州东经济开发区没有公立医院,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在郑州东经济开发区划拨了一块医疗用地,要求郑州市第七人民医院整体迁至此处并将原址划拨给郑州市中医院。
郑州市第七人民医院迁至新址后,因:1、原址周边多数居民的省、市医保均在该院;2、该院系专科医院,老址周边有许多特定的老病号;3、知道医院新址的人较少。为了确保医院能够正常运行,解决病人看病难、抓药难等问题,经郑州市卫生局批准郑州市第七人民医院在上述市民所反映的建筑处设立“医院接待处”,每天安排专车免费接送周边就诊病人到医院新址就医。在此次中心道路两侧违章建筑整治工作中,该院积极响应、落实市委、市政府的决策,迅速行动对所属的位于文化宫路南部的违章房屋无条件的进行了拆除,综上所述,根据实际情况市民所反映的建筑有《临时建筑规划许可证》;另外该建筑在此是为了方便周边特定的老病人就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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