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
您好!
您所反映的丽城花园物业问题我们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 郑州市物价局 郑州市房地产管理局关于印发《郑州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郑价公〔2004〕2号)第七条规定:“我市物业服务收费分别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
普通住宅(指多层、高层住宅)物业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普通住宅区已成立业主委员会和业主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时已约定物业服务内容和收费标准的除外)。
经调查得知: 丽城花园已成立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 。郑州市文明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已与10月15日进驻该小区。约定物业服务收费标准为0.43元/月/平方米。
根据《郑州市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条之规定:“物业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的,服务内容、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由业主或业主委员会与物业服务企业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
此复。
中原区物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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