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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于军警车的特殊性,交警支队对这些车辆的管理已经建立了常态化、成熟的军车抄告管理制度。每个月交警支队都会将军警车交通违法按照现场查处和非现场查处两部分分别进行收集、汇总。现场查处即交警在路面执勤中发现的军警车违法,由各执勤大队收集上报至支队;非现场查处即通过各种电子监控设备发现的军警车违法,由支队在计算机信息系统中统一提取。无论是现场查处和非现场查处,支队都会在整理、汇总后,在每月的固定时间抄告至省军区、省武警总队和省市公检法司部门。并由相关军警单位对违法驾驶人进行处分、处罚、教育和管理,在一定时间内将违法处理结果逐条向支队反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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