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2日业主投诉东棠非法出售地下车库的帖子今日贵局已给予回复,但关键问题均没有明确。参考最近贵局对相似问题的答复,如香港城forum.php?mod=viewthread&tid=700000&mobile=yes、威尼斯水城forum.php?mod=viewthread&tid=699794&mobile=yes、经三名筑forum.php?mod=viewthread&tid=706113&mobile=yes等,可以发现贵局对东棠是特殊对待的,即没有去进行调查和了解,因此也就没说明东棠是否对地下车库拥有产权,更没有说它目前是否具备出售条件,只让我们咨询物价主管部门。我们不知道东棠为何能享如此待遇,也不在此妄加猜测,只再次提出我们的问题,请贵局给予回复为盼:
1、东棠地下车库目前是否取得产权?如已取得,当然可以出售,但是否应该给购买的业主办理产权分割?如尚未取得,目前出售是否不合适?你们是否应该叫停?
2、如果如东棠所说他们地下车位没有产权,是否意味着已计入公摊?如是,是否说明他们不拥有所有权?
3、假使东棠对地下车位拥有使用权,参考贵局对威尼斯水城的答复(使用权的转让实质上是长期租赁合同,应按租赁合同的相关规定执行,具体租赁方式及费用由双方协商确定),签订的合同或者说协议是否最多只能是20年?那么一签70年是否不合适?是否属于变相出售?
相关政策我们已知悉,只是这几个问题不明白。请贵局给予明确答复为盼!
我们希望得到贵局调查后的结果,请不要只粘贴一堆政策性文字。
东棠业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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