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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乐路10号院物业问题(下派单位:金水区)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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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2-12-3 14:48:26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已处理

金水区房管局

处理时间

2012-12-24 11:30

同乐路10号院前一段更换了物业公司,更换物业公司需要经业主委员会三分之二以上同意,请问该物业公司的入住是否经过业主委员会的同意?反正我在该住在小区不知道更换物业公司的事情。

补充内容 (2012-12-2 20:27):
什么时候能有回信?你们忘了转办还是忘了回复?

补充内容 (2012-12-2 20:27):
我的心在等待~我的心在等待~我的心在等待~我的心在等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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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12-12-10 09:07:09 |只看该作者
网友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我们已获悉,会尽快给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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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发表于 2012-12-17 10:12:12 |只看该作者
关于同乐路10号院业主的投诉回复

接到转发投诉件后,我科室人员到同乐路10号院物业公司进行了沟通了解,情况如下:
一、小区基本概况
同乐路10号院位于郑州市同乐路10号,属于河南省商务厅厅家属院,该小区有20栋多层,548户,建筑面积1万平方米,现由郑州一鸣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进行管理。
二、业主投诉问题
同乐路10号院前一段时间更换了物业公司,小区业主不知道更换物业公司的事情。
三、调查结果:
经向物业公司了解,该小区属于河南省商务厅家属院,原由河南省商务厅机关服务中心进行后勤管理,2011年1月1日河南省商务厅机关服务中心统一将所管理家属院委托给郑州市一鸣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进行管理,委托期限为两年,到2012年12月31日到期。该物业公司在小区服务不收取物业费,由河南省商务厅机关服务中心向一鸣物业支付物业服务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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