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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管局能管住创富房产违法吗?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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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2-12-12 08:45:20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2011129日我与郑州创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房屋位于郑州市长江中路南、兴华南街1号楼2单元202008 ,房屋面积88.57平方,总价人民币618246元,付款方式现金百分百,买受人在签订商品买卖合同时一次性付清全部房款。

根据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第七条,第八条,第九条,第十一条规定,郑州创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20121130交房,可交房时位于1号楼2单元202008以另卖他人,这种一房两卖(一女两嫁)行为正的每人能管吗?

同时强烈呼吁郑州市房管局查下还有多少房屋(一女两嫁),还老百姓一个放心的买房环境,老百姓存钱买房正的不容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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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管理员

沙发
发表于 2012-12-12 09:06:58 |只看该作者
网友您好:
      建议您携带商品房买卖合同和身份证件到我们房管局办事大厅2楼(商务外环路与商务东五街交叉口)合情备案窗口查询具体情况。如果真的是一房两卖的话建议您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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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发表于 2012-12-13 11:01:59 |只看该作者
你们房管局就没权利和义务帮老百姓维护合法权益吗? 你们是人民的公仆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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