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是金水区南阳路212号林荫大道小区的一名业主,在这里,向你们反映问题,希望得到政府的高度重视,给予解决。
存在问题:
1、林荫大道小区内存在2个经营商户:1家卖菜的,1家商户小卖铺,均无证经营;
2、林荫大道小区门前小路上,有17经营商户,均属无证经营商户,且存在占用公共道路现象。
从西往东起,第一家是美容店、第二家是水果店、第三家是无证“黑诊所”、第四家是室外商户(该商户还存在占用群众活动用地)、第五家是卖塾食店、第六家是卖菜、第七家是按摩店、第八家、第九家是饭店(小吃店、大盘鸡)、第十家是理发店、第十一家是商户小卖铺、第十二家是卖菜、第十三家是理发店、第十四家是减肥店、第十五家是卖生肉店、第十六家是商户小卖部、第十七家是早点、洗衣房。
3、流动摊贩频繁出现,经了解,多数为附近老居户所为,经营者称,他们于南阳新村办事处、社区有认识的人,交过管理费,出摊没问题。
4、市容市貌环境差,日常生活生产垃圾便地都是,污水横流。
在前期网格化管理工作中,我们小区业主向郑州市市长热线提出“清理违章建筑”一事,得到了一定程度上的解决,但解决不到位,存在太多遗留问题,南阳新村办事处工作人员虽然到过现场进行登记,但并没有行动进行解决。
据商户和业主们日常谈话,听闻:办事处和社区工作人员向商户收取了一定的管理费,从某种意义上同意他们经营,请问,这般“网格化管理”是应付吴天君书记的对策;还是办事处和社区工作人员发财致富的一条捷径?这种现象,难道是办事处和社区同意这样做的吗?
本人与小区业主将时刻关注此事进展,我们日常拍摄的有环境差、无证经营、占道经营等情况的照片,我们将不断为改变我们居住环境做出必须的行动!望重视,回复
下派到:
1. 金水区南阳新村 查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