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儿子的户口在森林公园北侧某家属院集体户上,家庭成员均无住房,收入水平也符合郑州市申请经济适用住房的条件。听说经适房马上要截止了,所以急着想申请一个购房资格。但目前在申请的第一步就遇到了问题,户口所在地原为柳林镇,后划归东区的祭城镇。这两天来回跑了好几趟才搞明白,祭城镇改办事处了,而且一分为三,我们户籍所在的家属院现归龙源办事管辖。我也到龙源办事处去咨询过,但他们说现在机构刚刚成立,我所在的家属院目前没有社区管理,他们还没有办理过经济适用房的申请审批手续,所以无法为我们办理经济适用房的申请手续。
我就想咨询一下,像我们这种情况应该怎么办理,找哪个部门办理。我们家庭经济条件不太好,不具备买商品房的能力,本来期望将来能买一套经济房,现在却连申请都没办法完成。请东区的相关部门和领导帮忙出出主意,像我这种情况应该怎么办?总不能因为区划调整,就让我们放弃购房的权利吧?急盼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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