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政府办公室:
我单位于2013年1月8日收到关于何时拆除中牟宾馆歌舞厅楼房的网络舆情告知单,接到该批示文件后,我局十分重视,立即派工作人员进行现场勘查,并且查阅了相关卷宗。针对网友反应的问题,现已办理完毕,回复如下:
中牟宾馆临街商业楼(瞰都铂宫)为郑州海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和中牟宾馆联合开发建设的项目,该项目位于青年路中段南侧,土地证号为:牟国用【2009】第112号,项目总平面已通过专家委员会评审,并办理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证号为:牟城规建管许字【2009】第(044)号。该项目在总平面规划审批时,中牟宾馆同意将宾馆院内东侧的歌舞厅及贵宾楼楼房拆除以满足消防停车要求,并且承诺在瞰都铂宫项目竣工验收前对两建筑物进行拆除。
经过调查,在工程竣工后,中牟宾馆按消防要求拆除了贵宾楼及歌舞厅北段部分,并且在宾馆主楼南侧拆除两个锅炉房,做为后院停车场,以解决了停车问题。对剩余的歌舞厅部分建筑,中牟宾馆为解决职工住房问题,已作为职工宿舍楼使用,且现有住房入住率约60%,停车基本满足要求,暂对歌舞厅不再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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