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建委领导:
我是住在本市区金水河与嵩山路交叉口附近的居民,经常沿金水河畔办事、散步。常常在穿越嵩山路到马路对面时,因川流不息的车辆,感到心惊胆战,生怕哪天遇到交通事故,恐怕到那时,则悔之晚矣。我身边的不少同志,也有同感。为了来往行人的方便和安全,为了郑州市容的美观,我特向贵单位提出如下建议,请予以考虑:
请市建委在金水河与嵩山路交叉口建造一座东西方向的人行彩虹桥,不知可否?请予以答复。
鉴于嵩山路系我市的主要景观路之一,我考虑该桥的建造费用,将来可从彩虹桥的广告费用中收回。
建议人:本市居民 那凤玲
手机号:13*******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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