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收藏本站

心通桥 - 郑州社区直通车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搜索
查看: 3494|回复: 1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中原区秦岭路阳光新城门面房多收电费(下派单位:中原区) [复制链接]

Rank: 1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3-1-24 09:37:35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已处理

三官庙办事处

处理时间

2013-7-16 16:08

我是郑州中原区秦岭路阳光新城门面房的电费都是一度一元,不知道长城物业是按照那个标准收的?请有关部门给予查处!!

使用道具 举报

Rank: 7Rank: 7Rank: 7

沙发
发表于 2013-2-21 11:38:49 |只看该作者
尊敬的网友您好,关于阳光新城业户反映门面房电价1.0元/度的问题,现答复如下:
一、郑州市目前小区用电分两种形式:
居民用电
居民用电变压器为民用变压器,电力公司向最终使用户收取电费,目前存在两种收费方法:阶梯性电价收费方法和非阶梯性0.568元/千瓦时,居民向供电局或银行缴纳,也存在很大一部分新交小区在过渡期(过户前)由小区管理部门按照居民用电标准代收代缴。
商业用电
小区门面房用电由商业专变提供,区别于民用变压器,电力公司根据小区总表与物业公司结算,分表由物业公司收缴。总表结算单价按照计费类别(一般工商业及其他用电1-10千伏)分四个时段:峰谷段分尖峰段(18—22时)价格为1.37106元/千瓦时;峰段(8—12时)价格为1.22044元/千瓦时;平段(12—18时与22—24时)价格为0.7912元;谷段(24—8时)价格为0.41467元/千瓦时。
二、阳光新城小区门面房用电为商业用电,电力公司收费到总表,各商户由物业公司抄收,因为商铺用电均在尖、峰、平三个时段, 24—8时的后半夜谷段商户用电几乎为零,据此电费平均下来也在一元以上,而且因为电能损耗,总表反映出来的用电度数与各分户表电度数总值是不相等的,总表值>分表总值,存在相当的出入,基于上述两点,物业公司向商户收取1元/千瓦时电费并无不当之处.
感谢您的来信。
处理满意度打分:
满意1
一般0
不满意1
处理状态: 已处理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手机版|心通桥 ( 豫ICP备16000548号 )

GMT+8, 2024-12-25 10:37

Powered by 中原网

© 2011 zynews.cn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