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管局管理员,您好:收网友小石头的来信,经查看此事不属我局职责范围,现转贵局,烦劳处理。谢谢。原址:thread-7394-1-1.html。
日前,位于天明路索凌路交叉口的天明国际公寓小区,物业向业主们收取门禁卡费用,每张20元,我们业主购房合同中明确写明所购房子中含有电了门防盗系统,现在门禁系统能使用了,按说应该给每家业主免费配发一定的门禁卡,有另外多想要的可以酌情收费,现在,本该2009年3月交房时就应能使用的门禁系统,再多收了1年9个月的物业费的情况下,不但不退多收的物业费,还强迫业主购置门禁卡通,说合同中只说有门禁系统没有说包含门禁卡,那我打个比喻,我们业主买了把锁,还得再向你物业掏这把锁钥匙的钱,世上哪有这个道理,请对天明国际公寓物业进行查处,给广大业主一个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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