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收到关于“京广路与长江路交叉口东北角海豫花园内存在黑诊所”的投诉后,我局高度重视,郑州市卫生局立即组成调查组,对网友反映情况及监管履职情况进行调查核实。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一、调查情况
(一)该诊所位于京广路与长江路交叉口东北角海豫花园3号楼2层14号的居民房内,属于长江路街道办事处航中社区,卫生局网格下沉人员为张成义。
(二)该诊所的名称为二七罗孟林诊所,有2013年度有效《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证号:PDY013*******0317D2112,注册地址:二七区贾砦村东一街;诊疗科目:外科;有效期:2012年8月15日至2013年8月15日止。
(三)医师罗孟林的医师执业证书注册地点为二七罗孟林诊所;医师资格证书编号:2006411*******251975;证书编码:09042513。
(四)现场检查发现该诊所所处小区、楼洞及房间外无任何行医标志,但诊所内发现存放有药品及医疗器械,现场未发现有病人就诊行为。
(五)经询问调查得知,该诊所原处于二七区贾砦村东一街,因京沙快速路扩路、都市村庄拆迁改造,原诊所被拆,才暂时把药品搬到海豫花园小区存放,平时不对外营业,只是偶尔有熟人过来拿药。
(六)在全市非法经营领域集中排查整治及打击非法行医工作会议后,下沉监督员张成义严格按照职责分工和河南省卫生厅印发的《河南省无证行医查处工作指导意见》(豫卫监[2012]36号)文件关于日常巡查相关要求对长江路办事处进行巡查。2012年11月19日和29日,在对京广路长江路沿线进行2次巡查均未发现被举报的诊所行医标志,未发现被举报的诊所,同时也未接到关于该诊所的举报。
二、处理情况
(一)二七区卫生局将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对二七罗孟林诊所擅自变更执业地点的行为进行处罚。
(二)责令该诊所不得开展诊疗活动,待地址变更完成后再开门营业。
(三)要求二七区密切与辖区网格对接,在辖区开展拉网式检查,加大对合法医疗机构的监管力度, 坚决打击私自变更执业地点、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超范围执业等行为,有效净化医疗服务市场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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