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接到您的关于“石道卫生院”的投诉后,我局高度重视,立即责成登封市卫生局办理此事,现将结果回复如下:
一、经了解,您所说的人员是2010年通过省卫生厅公开招聘进入石道乡卫生院的大学生陈某,2012年取得药士职业资格,和石道乡卫生院院长没有亲戚关系。
二、因当时收费室、药房四个职工均为临时人员,分配比例偏高,新农合工作也无人协调,就让陈某分管药房、收费室工作,联系新农合工作。石道乡卫生院实行的是效益工资,陈某分管药房、收费室工作后,收费室、药房人员的效益工资由四个人平均变为五个人平均,陈某另加一个科长补助(2011年每月50元,2012年每月100元)。随着石道乡卫生院业务量的增加,按原效益工资方案核算,药房、收费室人员包括陈某的工资较其他个别科室有所偏高。
三、登封市卫生局已要求石道乡卫生院科学制定效益工资分配方案,调整收入分配比例,对科室人员实行竞聘上岗。
登封市卫生局也正在制定乡镇卫生院绩效工资分配指导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