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七区农民环卫工:国家政策为啥在咱们面前缩水了 我们是一群来自河南农村农民环卫工(清洁工),现在工作于二七区环卫所,这里我们要反映的是,国家政策在我们这些农民环卫工人身得不到落实,我们享受不到政府规定的各种待遇。 2013年1月1日起,河南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其中一类行政区域月最低工资1240元,提高了160元。这次最低工资调整,仍按照三类行政区域划分上调最低工资。全省被分为一、二、三类行政区域,分别执行高、中、低档月最低工资标准和小时最低工资标准。郑州市市区(含上街区)、新郑市、荥阳市、新密市、登封市、中牟县、巩义市等属于一类行政区域,2013年元旦起月最低工资由现行的1080元涨至124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由10.2元涨至11.7元。 而我们2013年1月份在领工资时,发现给我们的工资并没上调,仍然是按照2012年1080块钱发放的。以2012年为例,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五一”、“十一”等国家法定节假日,加班费应该是平时工资2至3倍,而二七区环卫所给我的每个加班费只有30块钱,连1080元月平均工资都没拿到。 我们作为来自农村农民环卫工和城市户口环卫工相比,真正城市户口又有几个人愿意干这些无论刮风下雨都要上班,又苦又累和没有节假日的环卫工?城市户口环卫工每月工资多少?我们这些来自农村的环卫工每月工资又是多少?城市户口环卫工可以享受国家“三金”、“三险”,而我们这些农村农民环卫工呢?没有享受到一项,难道说我们这些农民环卫工就不应该享受呢?干同样的工作,为啥区别这么大。 盼望此事能够引起郑州市和河南省相关部门主要领导重视,让我们这些来自农村的农民环卫工,也能享受到城市户口环卫工同等待遇。(吴贤德代笔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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