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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金水路42号院1号楼小区内无证经营假冒产品的孕(下派单位:郑州市工商管理局)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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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3-3-11 17:03:36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已处理

金水分局

处理时间

2013-3-19 10:52




      郑州市 金水路42号院一号楼三单元无证经营婴儿过期食品.假冒伪劣运营服饰.在小区内经营.对小区的安全造成严重危害。因为开店。小区内已经丢失多辆电动车.希望有关部门严查.还居民安全舒适的生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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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13-3-12 09:50:02 |只看该作者
网友您好:
    首先感谢您对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的关注和支持,您反映的“郑州市金水路42号院1号楼小区内无证经营假冒产品”问题,我分局大石桥工商所已受理,调查处理情况会及时予以回复。
关于小区安全问题建议向辖区派出所反映。
    再次感谢您的理解和信任。
处理状态: 已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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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发表于 2013-3-15 16:05:11 |只看该作者
网友您好:
  现将您反映的“婴幼用品”问题的调查处理情况回复如下:
  3月12日上午10时左右,分局大石桥工商所受理此事后立即组织执法人员前往现场调查。经现场查看,金水路42号院1号楼3单元一楼东户为一销售婴儿用品的商店,营业执照注册信息:郑州市金水区妈妈乐母婴日用品商店,负责人:马春玲,执照注册号:410*******14708,经营范围:零售:日用品(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项目不得经营,涉及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审批方可经营的项目,未获审批前,不得经营)。现场查看没有发现经营婴幼儿乳粉。经询问,店主马春玲自述本店只经营与婴幼儿有关服装等用品,不经营婴幼儿乳粉。
  当天下午3时许,大石桥工商所再次联合大石桥办事处、社区人员一道,对群众举报的金水路42号院1号楼3单元“育婴商店”进行突击检查。现场在该商店一正好开门的储藏间内,发现了数件多美滋多种规格的婴幼儿乳粉。(上午工商所执法人员检查时该房间没有开门)
     鉴于该商店没有取得经营乳粉的资格,大石桥工商所执法人员将发现的大小共计26件婴幼儿乳粉予以暂扣,并通知当事人到工商所接受调查。
     3月13日上午9时,业主马春玲到大石桥工商所接受了质询。据马春玲讲,该批婴幼儿乳粉是厂家“三八节”搞活动时,存放于此的,本店没有销售,商店销售的婴幼儿服装等物品,都是在郑州火车站批发市场进的货,商标齐全。目前,工商所已责令马春玲通知厂家到工商所接受调查,落实清楚该批婴幼儿乳粉的来源和实际拥有者。对查扣的该批次婴幼儿乳粉,工商所将依据《食品安全法》和国家关于乳粉经营的相关规定,追根溯源,依法严查到底。
    由于目前掌握的证据不充分,暂无法判断网友的孩子过敏的原因和进入消费投诉调解程序。网友“流浪猫狗”也没有留下具体联络方式,工商所无法进一步了解详细情况。再次建议网友尽快与工商所联系,并携带所购物品与购物凭证到工商所配合调查,以便问题得以尽快解决,对违法经营给予严厉打击。大石桥工商所申诉举报电话:63940174,地址:石桥东里中段路北。
    再次感谢您的理解和信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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