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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店进药可以不要发票吗?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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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3-3-28 16:26:16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已处理

郑州市药监局

处理时间

2013-5-2 08:44

郑州市中原区大象大药房(郑州市中原区陇海西路康桥上城品小区163号)、

登封市康乐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和平大药房(登封市东华镇东华大道),
这两家药店购进的一批药品,包括有“拜糖平、吗丁啉、立普妥、诺和灵、诺和锐、舒降之、速效救心丸、丹参滴丸大(小)、血栓通胶囊、尼福达、美罗华、派罗欣”等等,是从不正当渠道购进的,没有发票,逃税漏税,低价购进,高价卖出,严重扰乱药品经营市场秩序,不排除是假药的可能性。请政府主持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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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13-3-29 08:31:11 |只看该作者
网友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已交我局相关部门处理,稍后我们给你答复,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处理满意度打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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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状态: 已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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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发表于 2013-4-12 16:12:09 |只看该作者
网友您好,现将调查结果回复如下:
    一、经调查中原区大象大药房具有《药品经营许可证》;经现场检查该药房的购进验收记录以及购进票据等材料,未发现该药房经营过您所反映的药品“拜糖平、诺和锐、舒降之、美罗华、派罗欣”,现场发现的药品有“吗丁啉、立普妥、诺和灵、速效救心丸、丹参滴丸(大丸)、血栓通胶囊、尼福达”,并且逐一提供了上述药品的购进票据,但部分药品的购进发票未能提供,执法人员依法对该单位下达了责令改正及警告的行政处罚。

    二、登封市康乐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和平大药房有《药品经营企业许可证》,许可证号:豫CB37131073;2013年04月03日检查中发现登封市康乐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和平大药房所经营药品盐酸贝纳普利片、阿卡波糖片、缬沙坦胶囊、复方丹参滴丸、马来酸依那普利分散片、格列齐特片、闹心痛胶囊等12个品种药品,该药店均不能提供上述批次药品的购进票据和供货方资质证明。现场检查中未发现该药店经营有举报件中所列舒降之、希罗达、泰索帝万柯等其余的16个品种药品。经初步调查,该药店涉嫌从非法渠道购进药品,我局已于2013年04月03日对其进行了立案调查。
    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信任和支持!

点评

全心全意  有政府保驾护航,百姓放心。  发表于 2013-4-15 17:02
全心全意  感谢政府。  发表于 2013-4-15 1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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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发表于 2013-4-15 16:49:28 |只看该作者
感谢执法人员的公正执法,对“登封市康乐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和平大药房”的查处及时,合理合法,万分感谢,还百姓于公道,希望政府能继续查那些不能提供票据药品的上游,从哪里来的,还有,既然立案了,是不是把立案号和行政处罚决定书公布下,做到政务公开透明。但“郑州市中原区大象大药房”的不能提供票据的药品为什么只是责令改正和警告?难道登封和中原区处罚的标准不一样吗?还是执法人员不一样?不能提供票据为什么不追查?不处罚呢?很奇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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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发表于 2013-4-24 10:35:03 |只看该作者
网友您好,中原区大象大药房:提供有购进票据,部分药品不能提供发票。依据《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条规定,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这也是行政处罚。
登封市康乐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和平大药房:立案号(登)药立申【2013】14号,尚未结案,结案后将提供行政处罚决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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