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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地生育在郑州办理的居民医疗保险怎么报销?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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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3-3-30 13:00:46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已处理

郑州市人社局

处理时间

2013-4-7 14:35

我老婆在郑州办理的郑州市居民医疗保险(180元/年),现在在省内老家已生育,请问我这种情况怎么给老婆办理生育保险报销!去问市医保中心只回应一句不能报销!不说明理由和陈述法律文件。急求解!1

补充内容 (2013-3-30 13:02):
如果不能报销,请问我单位交的职工医疗保险能保险吗?如果不能,交的保险又有什么用呢?还不如不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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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管理员

沙发
发表于 2013-4-1 08:55:18 |只看该作者
网友您好,依据《关于调整郑州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的通知》(郑人社医疗〔2010〕22号)的规定,“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妇女,符合计划生育政策并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分娩的,生育医疗费用实行定额补助,补助标准为:顺产800元;剖宫产1500元。”居民医保参保妇女未按规定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分娩的,不享受居民医保生育定额补助。用人单位按时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的男职工,其无工作单位的配偶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生育的,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一次性生育补助金。男职工配偶生育后四个月内,由男职工单位专管员为其办理相关手续,申请领取一次性生育补助金。若有疑问,您可在工作日工作时间拨打我局咨询电话12333,工作人员将为您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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