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宋顺利,男,40岁,电话13*******05,是郑州美林湾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股东,持有美林湾物业公司33.4%的股份。 2013年4月2日美林湾物业公司召开股东会通知说公司要做注册地址变更,我本人参加了股东会,另两位股东赵东声(还有33.3%股份)和陈晓(还有33.3%股份)却自始至终不让我在股东会议记录和股东会决议上签字(有现场录像为证)。但4月2日才召开的股东会通知注册地址变更,却在2013年3月26日已经在工商局做过注册地址变更!更令人惊奇的是,在郑州美林湾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已被人举报过公司虚假注册地址问题和公司法人代表涉案在逃问题后,并且在2013年2月已被金水工商局做过警示处理标志后,并在公司全体股东和法人代表没有到场亲笔签字的情况下,金水工商分局竟然为美林湾物业公司完成了公司注册地址变更!!!
今天2013年4月2日,我到金水分局咨询,金水分局注册科的领导告诉我,让我写个材料。同时告诉我2013年2月份左右就给郑州美林湾物业公司加过警示了,但不知是谁又给这个公司解开警示给办理了公司注册地址变更。一定是工商局内部人给办的,不方便告诉我。(注:对3月26日公司变更注册地址之事我会起诉到法院,我相信一定会查明到底是怎么回事!)注册科的同志很好,在我反应问题后,很负责任的又给郑州美林湾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加了警示,内容是公司法人代表变更必须经全体股东到场签字才能完成变更。 就此事,我想知道的是,究竟是金水工商局某些人包庇美林湾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用假材料变更公司注册地址?还是美林湾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用假材料变更公司注册地址来欺骗金水工商局?
我希望金水分局的领导能够就我反映的问题给我合理的解释和回复,能够秉公处理郑州美林湾物业公司的问题,不要再违规违法操作变更公司法人代表问题! 我等着回复!这个问题我还会向上一级工商部门反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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