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郑州一建房地产开发公司在2008年开发的学府佳苑小区,办理房屋所有权证时,个人应提供以下手续:
1、 新郑市商品房初始登记证明原件(由当事人向公司领取)、
2、 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
3、 购置商品房发票原件、
4、 完税凭证原件、
5、 物业维修基金凭证原件、
6、 当事人有效身份证验原件(存复印件)、
7、 其他必要材料。
由于个人办理房产证还缺少“新郑市商品房屋初始登记证明”这个要件,所以导致无法办证,我单位以多次催促开发商办理“新郑市商品房屋初始登记证明”。业主还可以根据《商品房买卖合同》第十五条“产权登记的约定的事项进行处理”。第二十一条“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的方式进行解决”。谢谢你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