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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通桥 - 郑州社区直通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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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高度关注业主委员会现状,看我们小区的多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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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1-12-21 15:55:10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已处理

郑州市房管局

处理时间

2012-1-30 15:30

看国家要求,所有小区都要成立业主委员会或者筹备会,但是郑州的现实是:绝大多数小区都没有成立,原因很多,主要有3点:一是政府不作为,社区和办事处不为群众办事,处处维护自身的利益;二是居民不觉悟,民主意识不强;三是开发商和物业公司作梗,肆意阻扰成立。拿我们小区(郑密路9号院锦虹小区)来说,千辛万苦成立的业主委员会,发挥不了一点作用,开发商掌握着大土地证和小区附属设施,随意收费,随意停水停电,燃汽不合格被停,一直拖着不改造,居民生活都成问题。社区不管不问,一遇到有关投诉才要求业主委员会摆平,一切就是为了自身乌纱帽着想。我问过附近小区,连业主委员会都没有。试问这样的现状,有关部门能坐稳睡着?回家卖红薯吧!!!!!!!!!!!!!!!!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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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管理员

沙发
发表于 2011-12-21 16:55:49 |只看该作者
网友您好!我们已将您反映的问题交由相关部门调查处理,待调查完毕后,我局将尽快给予您回复。
处理满意度打分:
满意2
一般0
不满意0
处理状态: 已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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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发表于 2011-12-22 15:02:57 |只看该作者
谢谢你们,节日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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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管理员

地板
发表于 2012-1-30 10:54:10 |只看该作者
网友您好!
关于您反映锦虹小区物业的问题,我局领导十分重视,经调查,现回复如下:     
    锦虹小区位于嵩山路办事处黄冈寺村北,总建面积2万平方米,188户居民。锦虹小区土地性质属于集体土地,开发商售房时已告知业主没有土地证。小区现为开发商临时代管,没有物业公司。
    1.关于成立业主委员会的问题。锦虹小区于2011年4月召开业主大会,并依法于5月17日在二七区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和嵩山路街道办事处办理业主委员会备案手续。二七区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已联系小区业主委员会,并告知业委会在处理涉及公共设施、管理权移交等问题时,一定要按照相关法定程序,依法进行。
     2.关于随意收费的问题。经现场查看,小区未发现由物价部门核发的收费许可证,针对您反映的随意收费一事,建议由物价部门进行处理。
     3.关于燃气被停的问题。原来小区所用燃气为石油液化气,存在安全隐患,已经由上级有关部门查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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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发表于 2012-1-30 14:26:53 |只看该作者


         业主委员会是业主自治组织,只要广大业主愿意成立就可以,不必依赖政府和社区居委会帮助组织成立。比如我们小区的业主委员会当初就是业主自发组织要求成立,社区居委会和政府都不敢不批!但由于自发组织的第一届业主委员会和社区居委会关系不好,所以后来成立业主委员会时社区居委会都主动介入,以求相互支持开展工作、减少敌对。至于开发商和物业公司作梗、肆意阻扰也不算什么,只要广大业主能够团结起来!当初我们小区的广大业主就能够团结起来共同对付开发商,把开发商派的两任物业公司都打跑了!把社区居委会也赶走了,然后自发组织成立业主委员会,自己聘请物业公司,后来又不请物业公司而自治,现在自治的挺好的!
      而你们小区千辛万苦成立的业主委员会发挥不了一点作用真没用!既然开发商敢肆意欺负你们业主,请问你们业主怎么不反抗?团结就是力量!不要怪社区不管不问,要怪就怪你们业主和业主委员会无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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