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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通桥 - 郑州社区直通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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凯田花园,我们的房子 我们的钱 我们的小区 是我们的物业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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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3-4-15 10:31:04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郑州市西郊 秦岭路与淮河路交叉口凯田花园(经济适用房)前期物业咋就招到(1.7元每平米)。物价局,房管局。都回复过还是老样子,难道政府连这点小事都处理不了吗?请领导在百忙之中过问一下,我们业主很受伤,悲哀啊,都是为老百姓办事的吗?还是为一些利益办事的。难道房管局物业管理处都不交物业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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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13-4-15 11:49:26 |只看该作者
物价局就是欠收拾,大家都去检察院举报物价局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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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发表于 2013-4-15 11:51:07 |只看该作者
检察院举报电话12309,肯定有违法渎职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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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发表于 2013-4-16 08:43:51 |只看该作者
为什么没有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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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管理员

5#
发表于 2013-4-17 09:51:10 |只看该作者
网友您好:
      经了解,郑州市物价局 郑州市房地产管理局关于印发《郑州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郑价公〔2004〕2号)第七条规定:我市物业服务收费分别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
      普通住宅(指多层、高层住宅)物业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普通住宅区已成立业主委员会和业主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时已约定物业服务内容和收费标准的除外)。
      物业收费是实行政府指导还是市场调节,一是要看《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二是物业服务企业在收费时,如果是走政府指导价的标准,则市物价部门会有一个政府指导价收费许可证;如果走的是市场调节价,市物价部门有一个收费备案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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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发表于 2013-4-18 10:43:30 |只看该作者
垃圾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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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发表于 2013-6-14 14:42:05 |只看该作者
不抱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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