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花路府园烩面馆从申请办证到如今已经8个月了,下岗工人,残疾人开个烩面馆怎么那么难?他们并没有违反国家和地方法规,《郑州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三十五条并未禁止在商住综合楼开饭店而是要求达标。工商环保很清楚该饭店已达标,可是由于极少数居民阻挠就不作为,称他们是弱势群体,难道下岗工人,残疾人不是弱势群体。因为有人阻挠就可以不按规定执行吗?
该烩面馆是30多名国棉五厂下岗职工40,50岁的老工人、残疾人为谋生路借款集资创办的,从2011年4月份就开始在工商登记,由于楼上部分居民的不理解,认为不征得他们的同意就开不成,实际是据郑州市大气污染防治办法;居民楼下不准开饭店,商住楼开饭店必须通过环评,该烩面馆已建成各项设施也已达标政府部门很清楚,一有人阻挠就可以不按国家和地方法规执行吗?强烈要求尽快办理府园烩面馆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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