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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擅自收取地面停车费,是不是违反了物业管理法?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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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3-4-22 19:27:04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处理中

郑州市房管局

工作时间

19735小时:38分钟

房管局的各位领导你们好,我是丰乐路7号宝丽花园的业主,我小区物业在未开业主大会未经过大半业主同意擅自收取停车费,将未交费业主拒之门外,请问,地面停车是占用了大家的公共领地,物业有权擅自收费吗?当我问及为啥收费有什么依据吗,物业经理说:“已经有221辆车都交了。你们为啥不交?”请问该物业这种做法不违反物业管理法规吗?今天小区大门口又张贴出来他们的公告,说“小区共有229个车位,办完229个车位就不再办卡!”请问他这种是什么行为?擅自收费收的还有理的不行,还带威胁人的,办完229辆那之外的车就不让停到院子里面了吗?
请各位领导就物业的这些做法进行管理!如果真有法律条文规定该缴费我们当然缴费,但是在没有依据就乱收费是无视法律无视管理部门,无视广大业主把他物业当成了真正的老大了啊!
请各位领导在百忙之中关注此事!为我们业主讨个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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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管理员

沙发
发表于 2013-4-23 09:07:26 |只看该作者
网友您好!
      针对您所反映的问题我们已安排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并将尽快给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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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管理员

板凳
发表于 2013-4-28 09:57:11 |只看该作者
您好,经了解,物业公司于2012年10月30日进驻小区,同时与业主委员会签订合同,在《物业委托合同》中约定地面停车按以前固定车位每月40元,临时停车位30元,该小区共有229个车位,目前小区车辆有300多辆,因车位不足,在办卡期间,物业公司的工作人员因解释不到位与业主发生矛盾,业主对此有意见。针对此事,我们要求物业公司与业主委员会共同沟通、协调,尽快解决此事,同时物业公司加强对工作人员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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