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2年4月8日,您在中原网-心通桥上反映的两个问题:一是二组群众杨新潮在二组集体土地上修建的废品收购站从未向二组集体交地租,严重损害群众利益;二是在该收购站东侧,有一个刚建起的院落,里边放有大量轮胎,要求乡政府调查该院落是谁所建,给群众一个明白。我乡立刻派专人就群众反映的上述两个问题展开调查,现将调查处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杨新潮的废品收购站未交地租问题,经查皋寨村二组帐,该废品收购站的地租已交至2009年,2010、2011两年的地租未交,由于此事系皋寨二组与杨新潮经济纠纷,应由二组组长和群众代表向杨新潮收取拖欠的两年地租。如杨新潮拒不交纳租金,我们将引导二组走法律渠道,追讨租金,此事我们已通知村两委。
二、新建院落问题,经查,杨新潮废品收购站东墙与东边一围墙形成一个小院,该院只有三面墙,没有大门,东西约7米,上面没有建筑物,地平也没有硬化。院里放置了一些轮胎,该院落东围墙和北围墙经调查并电话落实杨新潮本人,围墙为杨新潮所建。杨新潮持有2005年6月与村委签订的租赁协议,此建筑在租赁的协议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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