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4月18日开始拆迁组天天来我村做拆迁工作以后以来 我村村民天天都在说这个事情,我们想问一下拆迁能否给我们提供以下证件,1建设项目批准文件,2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附红线图),3国有土地使用权批准文件,4拆迁计划和拆迁方案,5办理存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出具的拆迁补偿安置资金证明。如你们没有这些手续那就是违法拆迁,请尽快做好你们的本分工作,不要让我们说你们扰民,这样我们就没有和你商量的前提。如有这些文件请给我们村民公示出来,这样我们就坚决支持拆迁拥护拆迁,本来是一件好事,不按照正常程序来那就会是件对不起农民的大恶事,你一个地方政府不能违反法定程序和法律规定,更不能以你政府会议纪要或文件代替法规来确定的拆迁许可要件或随意规划变更,这个在国办发[2004]46号《关于控制城镇房屋拆迁规模严格拆迁管理的通知》有详细,是你地方政府大么,怎么就不按照国家规定来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