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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通桥 - 郑州社区直通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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凯田花园,经济房物业费1.7元 合理合法吗? [复制链接]

楼主
匿名  发表于 1970-1-1 08: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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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12-8-23 17:40:27 |显示全部楼层
网友您好:
      针对您所反映的问题我们已安排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并将尽快给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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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发表于 2012-8-30 09:30:30 |显示全部楼层
已转郑州市物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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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发表于 2012-8-30 09:32:06 |显示全部楼层
网友:
      您好!
      您的帖子已看到,我们将尽快给您回复。




                                                           郑州市物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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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管理员

5#
发表于 2012-8-28 09:53:43 |显示全部楼层
网友您好:
      您所提供的《郑州市普通住宅区物业服务收费指导价标准》,是我市制定的《郑州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附件之一,于2004年4月1日实施,属于规范性文件,有效期为5年,新的收费指导价标准正在制定之中。
      业主所说的1.7元/月/平方米的收费标准,是通过公开招投标的中标价,因该小区属于是经济适用房小区,具体收费价格需按市物价部门审批后的价格标准执行。

点评

song2011  有效期5年是哪条上写的或者什么法规规定的?意思是这个实施办法已经失效了?新的标准没出了就没标准了?  发表于 2012-11-12 10: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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