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我是聚龙城小业的业主,郑州聚龙置业有限公司未经小区业主同意,强行让义邦物业公司入驻到我们小区,义邦物业公司只知道收钱,从未进行过物业服务。想请教一下,我们小区已经有业主入驻,而并不是还没有交房的小区,开发商能不能未经业主同意就强行更换小区的物业?物业公司入驻到小区后,他们不用去房管局备案了吗?开发商请来的物业是不是不用和业主签合同,就可以入驻小区进行物业服务了?我们业主和绿城物业签的合同截止期限是一直到第一次业主委员会成立之后由业主委员会选出新的物业公司为止,请问像绿城物业这样不经过业主同意,单方面撕毁服务合同,是不是违法的?
盼回复!
|